释义 |
食品企业直接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为:生活饮用水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且化学组成上对人体安全。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饮用水感官性状良好,并应经消毒处理。水质应符合卫生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