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 |
释义 |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每月2320元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从8月1日起,南京市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200元调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9元/小时。 目前南京最低工资标准为: 1、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20元/月; 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5元/小时。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3、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应当包含以下三个部分: 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 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 3、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国家对低保户的新政策: 1、取暖救助。四区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对象每户每个取暖期给予800元采暖补贴,一般对象给予550元补贴;三县的三无对象每户给予600元补贴,一般对象给予350元补贴; 2、大病医疗救助。符合相关条件的低保居民如果报销金额太高的,扣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部分,还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报销一部分费用; 3、每个月可以享受水费、电费补贴,有线电视收视费每月只收基本收视费; 4、住房救助。对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住房保障措施。 综上所诉,南京市执行的是江苏省2018年发表于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元/时。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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