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 身份证 需要提供: 1、交验本人户口本原件(异地可以使用 居住证 原件、换领可交验旧身份证); 2、身份证像回执(如果公安机关有拍摄服务时不需要提供); 3、办理工本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之规定。 异地办理身份证 条件: 1、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过身份证(非第一次申领), 2、没有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异地办理情形, 3、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实施异地办理服务 4、异地所指是跨行政辖区的,同县区不能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机关办理 5、持有效证件(户口本、居住证或过期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