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工资,但是有相应的补贴,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在西藏服务的,每月800元/人),交通补贴每年1000元/人(在西藏、新疆服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确定)。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在西藏服务的,每月800元/人),交通补贴每年1000元/人(在西藏、新疆服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确定)。例如三支一扶政策,大学生在服务期内,每月工作生活补贴2200元/人。每年还会对支教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还会发放考核奖励金,考核被评为称职的每人发放3600元,考核被评为优秀的每人发放5400元。如果是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期满6个月以上的大学生,国家还会给予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2000元和一次性体检费补助320元。 不过具体工资还要看该支教人员去的地区,不同地区,国家给予的薪资水平和补贴标准会不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