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安全感满意度涵盖的内容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卫生安全、经济安全、交通安全、环境安全等等,但群众最感性、最直观、最关心的安全感认识还是人身和财产安全,这是一定时期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主观感受和评价,是人民群众评判公安工作优劣最根本、最直接的依据,安全感的形成,是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感性认识、对自身安全风险的自我评估及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复杂过程。社会平安和谐了,自然群众就有了安全感,有了安全感也就有了满意度。所以,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整体工作的客观评价,是反映一个地方公安机关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晴雨表”,是评价民警工作成绩的最根本指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