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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医院要求什么手续?
释义
    律师解答:
    1、设病床二十张以上并有相应的房屋、场所、门诊和分设的病房。
    2、病床与工作人员(不含在本院业余服务或兼职人员)之比不低于一比O点六,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应在75%以上,有与工作相适应的医、药、护、技术人员和主治、主管技术职务以上的医疗护理技术骨干。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做卫生技术工作。院长必须由懂业务、会管理的人员担任。
    3、有供治疗、抢救用的药品、器械及其他相应设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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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1: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