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扣增值税的注意事项 |
释义 |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和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劳务等,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劳务费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但需在360天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对于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旧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 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范围是: 1、纳税人购进劳务或货物等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等规定的;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3、以及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劳务等。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劳务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劳务费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劳务费用、取得的劳务费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有效期是多久 360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结语 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范围包括:购进劳务或货物等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劳务等。劳务费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销售方、海关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以及按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增值税发票的抵扣期限为360天,但对于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依据相关通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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