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调解完了还可以追究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涉嫌犯罪和侵犯民事权利,当事双方签订了协议,但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涉及不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约定部分是无效的,因为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公诉案件,不是当事人说了算。现在,作为受害的当事一方,完全可以要求司法机关追究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民事赔偿部分,仍然有效。 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在拘留期可以撤诉吗 不可以,公安立案侦查是国家公行为,是不允许当事人协商的。故意伤害是属于公诉案件,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就不允许当事人进行撤诉,但是若伤害程度为轻伤以下,当事人可以进行调解,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故意伤害罪是不可以撤诉的,构成故意伤害犯罪,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调查结束后,由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一旦提请公诉,就不可以撤诉,即便受害人谅解嫌疑人,这也只能当做量刑时的参考。法院审理故意伤害案件,追究刑责同时,受害人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二、刑事案件原告能撤案吗 其中区分公诉或自诉案件,若公诉案件一般不可私了,如受害人谅解后,在量刑时可以考虑从轻处理。除此之外,根据案件性质来看,如果是轻伤害,而且是误会的话,可以撤的如果不是的话,一般的很难撤案了。 毕竟对于自诉刑事案件,我国刑诉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如果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则不适用调解。 而对于公诉案件,撤案的决定权在检察机关手上,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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