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没有房产证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此时需要先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及相关申请材料,由所在地的房屋管理中心核验资料,符合登记条件的方可取得房产证,具有房产证才能够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发生变更的材料; (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