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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养需要经过被收养孩子的同意吗
释义
    需要孩子的同意。在我国,想要合法的收养孩子,需要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经过相关的部门办理收养登记等手续后,收养关系才能成功成立。上文说道收养关系的成立对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有一定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一)对收养人的要求: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其他的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这条规定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这里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二)对被收养人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所谓“丧失父母的孤儿”,是指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儿童;“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是指被其生父母遗弃,经查找未找到其生父母的婴儿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扶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残疾或患严重疾病,及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极度困难,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是不是需要征得被收养人同意
    一般而言,被收养的孩子应是14周岁之下的未成年人,如果被收养人年满八周岁,在收养时,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所以,被收养人的年龄如果未满八周岁,在收养时无须征得被收养孩子的同意;只有当被收养人年满八周岁后,才须征得同意。
    收养人收养孩子的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丈夫不同意妻子的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吗
    生父母中有一方不同意的,收养关系不能成立。生父或生母送养时,另一方明知而不表示反对的,应视为同意。养父母中有一方在收养时虽未明确表示同意,但在收养后的长期共同生活中,已形成了事实上收养关系的,应予承认。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另一方始终不同意的,无效。
    收养人只可以收养一个孩子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一般而言,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受一名的限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人可以同时收养多个孩子吗
    不可以,《收养法》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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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6:2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