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适用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不适用减刑的情形有: 1、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 2、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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