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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据思维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察责任的实施办法完善什么机
释义
    

法律主观:
    


    党委纪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的不足主要包括:
    1.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
    2.监督检查不到位。一是缺乏日常监督,二是监督内容单一,三是监督方式有限。
    3.配套制度建设不全。一是基层纪检组织履职不专,二是责任分解模糊,三是考核指标不清。
    

法律客观: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十五条
    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
    (二)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三)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四)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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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22: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