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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环境污染罪 两高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释义
    律师分析: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等情形时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九条 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或者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十项至第十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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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1 15: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