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认定: 1、行为人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了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 2、行为人明知掺有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 3、具有致使他人身体健康遭受危害的危险性,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