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指一方利用优势或者对方经验不足,导致双方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判断合同是否明显不公平的时间点,应订立合同为标准。 因此,合同订立后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双方利益明显不公平的,不属于明显不公平的民事行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 一、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签字后还能反悔吗,能否撤销 首先,原协议订立时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可变更或可撤消的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反悔要求撤消或变更原协议。我们知道,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其权利义务的协议,是合同。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以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可撤消和可变更的合同。因此,交警部门的协议书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变更或撤消的,即可以反悔的。但反悔一方其诉讼之案由应为撤消和变更协议而不是本案当事人提出的人身损害赔偿。其次,合同显失公平的正确认定。实践中,对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及重大误解比较好把握和认定,笔者在这里就不加赘述,仅对显失公平的协议作以阐述。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也就是说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此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要遭受重大且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 (二)该合同是在一方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实施的。也就是说一方利益的受损,是由另一方的故意行为,即利用对方没经验或利用自己的优势造成的。如果一方利益受损,但并不是由对方故意为上述行为而造成的,不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况。综上,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交警部门主持达成的赔偿协议书,只要是在双方自愿,都可以撤销。 二、怎样认定显失公平的合同 认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如下: 1、获利者主观上存在恶意,利润一方故意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他方在没有经验的情况下轻率订立或履行明显不公平的合同; 2、受损方没有处分意识和真实自愿; 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平等。 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因紧迫或缺乏经验而订立的明显不利于自己的合同。 三、怎样判断离婚财产分割显失公平而无效 明显不公平的定义是指一方利用自身优势或者对方经验不足,导致双方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规定如下: 1、订立合同时,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平等,利益严重失衡; 2、合同一方有明显优势,或者另一方没有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者仓促行事; 3、获利者主观上存在恶意; 4、受损方没有充分的自觉和真实的意愿; 5、上述情形均可证明分割明显不公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