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夫欠我钱不还,我该如何维权? |
释义 | 如何要回前夫欠款:1.协商解决,约定延期偿还;2.仲裁调解,订立仲裁协议;3.起诉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法院可采取保全措施保护当事人权益,申请人需提供担保。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立即执行保全措施。 法律分析 前夫欠你钱,不还钱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要回借款: 1、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协商方法解决,提醒对方尽快清偿债务,也可以约定或者订立新的延期偿还合同; 2、双方可以通过仲裁方法进行调解,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 3、债务人拒不还款,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形,债权人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诉讼状,法院依法受理。若通过起诉的方法要回借款,需要当事人事先准备相关证据,主要有:借条、双方借款时的录音或电话、银行转账记录以及对方收到借款等证据。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依法采取强制举措,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160;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举措。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举措,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举措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结语 通过协商、仲裁和诉讼等方法,债权人可以追回欠款。债权人可以提醒对方尽快清偿债务或与其约定延期偿还合同。如果协商无效,债权人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争议。如果仲裁也无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相关证据并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法院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申请人需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担保,法院将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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