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法律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对加班时间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果能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则安排加班的时间是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并且不能安排劳动者轮休的,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以上就是关于连续加班不能超过多少时间的内容,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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