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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安抗辩权什么意思适用条件是什么
释义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适用条件是:双方当事人签订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先履行的一方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无能力履行债务;先履行义务的一方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担保。
    不安抗辩权适用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分别是: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有先后的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法定其他要件等。
    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不安抗辩权的意思是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的情形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可以中止履行。
    不安履行抗辩权的概念适用条件是什么
    不安履行抗辩权主要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有权中止履行合同。适用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先履行义务的一方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无能力履行债务;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担保。
    不安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包括什么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对于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证明其发生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法与适用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法是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且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适用条件是:双方签订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先履行的一方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无能力履行债务;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担保。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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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2:5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