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在什么情况下记分扣12分 |
释义 | 驾驶证以下情况下记分扣12分: 1、驾驶证准驾车辆与实际驾驶车辆等级不符,如C2级别驾驶大型货车等其他高等级车型,被发现一次扣除12分; 2、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者,将会被扣除12分; 3、驾驶运营载客车,不按规定超载20%人数以上,将会被扣除12分; 4、道路行驶出现了交通事故,出现逃逸行为且尚不构成犯罪者; 5、驾驶机动车时故意遮挡车牌号、未按标准悬挂车牌号、不按规定安装车牌号; 6、伪造车牌号、驾驶证、行驶证、校车标牌、营运车辆标牌等; 7、高速公路上出现逆行、掉头、穿越隔离带掉头者,驾驶营运车辆无故障情况在高速道路上停车上下客; 8、中型及以上载客汽车以及运输危险品车辆驾驶员严重疲劳驾驶; 9、没有校车资格证却驾驶校车; 10、驾驶校车、危险品运输车、低速载货车在城市道路、高速道路超速20%以上,或超速50%以上的所有机动车。 驾驶证分数扣完12分的处理流程如下: 1、应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参加为期7日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2、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进行相关法律、册烂没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3、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4、拒不参加学习以及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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