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廉租房可以买卖吗,买卖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
释义 | 廉租房可以购买,但是廉租房物权仍属于政府所有。 根据我国《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是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因此,廉租住房是政府向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住房,并按照最优惠标准收取租金。 廉租住房只能用于出租,不能出售。但是单纯从政策上而言,是允许进行购买的。毕竟廉租房的初衷,就是以购、租、补的形式,来帮助特定的群体。只要达到相应条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标准,从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购买。因廉租房牵扯地方财政,导致廉租房政策,在实际实施中,有很多的问题。而廉租房的物权,是完全属于政府的。购买人只拥有使用权。 一、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不得申请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五条 廉租住房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鼓励社会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房源或捐赠用于廉租住房的资金。政府或经政府认定的单位新建、购买、改建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社会捐赠廉租住房房源、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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