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单位要为新录用的员工缴存 住房公积金 ,需要先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建立职工的 公积金 缴存账户,当职工离职之后,需要进行公积金缴存账户的封存。关于 杭州 市公积金怎么封存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杭州市公积金怎么封存 1、申请,单位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 浙江 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3、审查/审核,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不予封存原因。 4、核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当场办结;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告知不予封存原因。 5、送达,告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办理成功,出具业务办结通知书。 二、杭州市公积金封存的办理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 2、公积金缴存职工封存登记表。 三、杭州市公积金封存办理的法律依据 1、《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 劳动关系 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2、《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二条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或者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包括职工调动、 辞职 、解聘、辞退。开除等,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被重新录用时,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正式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启封手续。 职工的公积金用于购房能够减轻很大的压力,如果被单位解聘或者是从单位辞职等情形,需要由缴存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办理工作,对相关账户进行封底存。如果有其他问题不明白可以来网咨询。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