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1、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管理秩序。 股票,是证明股票持有人的股份权利,并按期取得一定股息的凭证。 公司、企业债券,是由公司、企业发行的一种负债凭证,是持有人在确定的日期内向公司、企业索取本金的凭证,并在有效的期限内定期向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凭证。 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应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未获批准擅自发行,违反法律规定,直接扰乱了国家对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正常管理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达到数额巨大的程度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3、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他既包含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含单位。 4、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即明知自己发行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是未经批准的非法行为,而故意违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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