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主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主要注意: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应查明质押人是否为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以确定质押人是否有权质押股份。授权代理人是指接受持有股份的股东授权,代理股东行使股份转让的代理人。上市公司股份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转让: 1、协议转让; 2、通过上市交易在交易所流通转让。 拟出质的股份不能以上述任何方式转让的,不得作为质物接受。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定义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组成,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的企业法人。其特点如下: 1、公司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 2、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经批准,公司可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4、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 5、股东不得少于规定人数,每股有表决权,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6、公司应当公开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的会计报告; 7、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股票是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8、上市公司是指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出质股权数10万是什么意思 出质股权数10万是10万的股份已经被质押的意思。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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