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类易制毒 运输备案 规定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出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应当于收到备案材料的当日发给备案证明。 法律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出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应当于收到备案材料的当日发给备案证明。 第十八条 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进行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易制毒化学品的购销合同(复印件)。 3、经办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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