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切实加强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管理,发挥扶持资金最大效益,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18〕18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组发〔2019〕4号)和《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巴财农〔2020〕30号)精神,以及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 《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管理,发挥扶持资金最大效益,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18〕18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组发〔2019〕4号)和《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巴财农〔2020〕30号)精神,以及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