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方施工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承担责任? |
释义 | 如果是施工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则该由施工方自行承担责任。如果是承包人的原因导致施工方造成损失的,则由承包人承担责任。法律规定,因为施工方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一、工程款要不下来该怎么进行处理 工程款要不下来的,施工单位可以向发包方书面致函或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工程款。如果发包方还拒绝支付的,施工单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等法院作出判决后按照法院的判决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或者施工方可以不出具律师函直接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后发包方还不支付的,施工方可以等判决书履行期限届满后申请强制执行。 施工方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然后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拖欠的工程款。 二、项目质量问题是谁负责 项目工程质量问题,由于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则由施工方负责;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三、角阀裂坏淹到楼下是谁的责任 首先楼上房主应承担责任。其次,如果是角阀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漏水问题,则楼上房主可以对生产厂家索赔,角阀生产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若属于装修期间或在装修保修期内,因施工方失误造成角阀破裂,则装修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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