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票抬头不写真名犯法吗 |
释义 | 发票抬头不写真名不犯法。发票是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企业、个人或其它组织为购买方开具的付款凭证。如果发票抬头是指发票中的付款人,发票中付款人可以是个人,客户说不能写个人名字,是怕不能报销,不是不合法。 发票的要素包括: 1、票面表格内容要素。票面表格部分由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六个要素构成; 2、非表格内容。非表格内容由票头、自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票日期、银行开户帐户、开票单位及责任人七个要素构成。 发票的特征: 1、合法性。发票的确立是由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的,它是由法定的管理机关、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 2、真实性。用票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客观事实出发,对经济业务进行如实、客观的记录;对外来的发票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去伪存真,以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性; 3、时效性。发票是一种经济信息的载体; 4、共享性。信息资源具有共享的特征,发票是经济信息的重要载体,当然也有共享性; 5、可传递性。指发票从印制、运输、储存、发售、开具到记帐有一个复杂的过程传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