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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临时劳动关系是否符合工伤赔偿的要求?
释义
    我国没有临时劳动关系的概念,建立了劳动关系后,因工受伤的被确认为工伤事故的,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认定的标准是: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因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一、工伤事故中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二、劳动关系中因工受伤申请工伤认定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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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