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身份证补办的问题 |
释义 | 补办身份证需本人携带资料,可在异地办理。流程包括携带户口本、报失登记表前往公安机关,重新拍照并缴纳40元工本费。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公安机关应在60日内办理,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0日。 法律分析 一、本人不回去能补办身份证吗 补办需要本人携带资料前去补办,现在也可以在异地补办身份证。 二、补办身份证流程 身份证丢失之后,补办身份证需到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补办,补办时需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表》进行身份证补办。补办的过程需要重新拍照,并且需要缴40元的工本费,等办理好相关的手续之后拿着回执就可以离开了。 三、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拓展延伸 身份证遗失后如何办理补办手续 身份证遗失后,您需要尽快采取以下步骤办理补办手续。首先,您应该立即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明等。其次,根据公安局的要求填写《居民身份证申请书》,并准备好一张近期彩色照片。然后,前往当地公安局办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在办理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身份证遗失声明、个人信息确认等补充材料。一般情况下,办理补办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您可以咨询公安局了解具体办理进程。办理完成后,您将获得新的身份证,记得妥善保管,避免再次遗失。 结语 补办身份证是一项重要的手续,您可以根据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立即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请书》并准备一张彩色照片;3.前往当地公安局办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费用;4.根据要求提供补充材料;5.了解办理进程并耐心等待;6.办理完成后妥善保管新的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应及时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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