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申请长期借款的条件是具有法人的资格、现金状况良好以及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制度健全。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