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补办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补办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丢失的,可以补办。劳动合同变更或者签订后一式两份,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任意一方丢失的,可以找对方补办。 补办劳动合同指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补办。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签;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的,补签并且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不补签或者补办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