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合法约定,双方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保险合同中有“继往字样”,即以前的疾病或症状可能导致该险种的保险责任不负担,该险种的赔偿将被拒绝。但是,这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可以在其他险种的理赔中使用同样的理由拒赔。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保险义务,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七条: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中的不实陈述或者虚假陈述,有权解除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拒绝在其他险种的保险理赔中使用“继往字样”拒赔,是违反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如果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其他险种的理赔,投保人有权向保险公司索取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