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常常会以“继往病史”为由拒绝赔付,这种情况是否存在误判呢?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拒绝赔付时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否则就存在误判的可能。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不得拒绝无正当理由的合法请求,不得以违反诚信原则等不合理的方式抗拒履行保险合同义务。 3、《民法典》第一千三百六十七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保险合同义务。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拒绝赔付时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并且不能违反诚信原则。如果保险公司以“继往病史”为由拒绝赔付,却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或者违反了诚信原则,就存在误判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