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同时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8月9日至14日,各乡镇中小学和所有民办学校统一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按照洛宁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各乡镇学校和意愿的民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民办学校只能选择1所);城区学校8月21日至8月24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划定的片区学校现场报名。各学校安排专人,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