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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前应考虑哪些事项呢
释义
    离婚前应考虑的事项有:
    1、子女抚养权的安排。
    2、子女探访权。
    3、抚育子女的经济支持。
    4、子女的医疗、牙医保险、住院吃药及心理健康费用。
    5、抚育子女的开销的税务优惠谁来申领。
    6、配偶赡养费。
    7、财产分割等。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需要考虑哪些问题呢
    对于离婚,离婚首先需要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债务问题。当事人在离婚前需要对子女抚养问题和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分割进行协商确定。如果无法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准予离婚,同时对子女抚养问题及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依法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购房前应调查了解哪些情况
    购房前应调查了解的情况有:
    1、考察了解开发商的资信情况;
    2、房地产的权利人是谁;
    3、房地产抵押状况;
    4、房地产权利限制情况;
    5、房地产的性质和用途,根据土地来源和用途不同,房屋的用途也不同、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也不同。因此,应向登记机关查询房屋用途是住宅、办公楼还是商场。如果不是住宅用地,则在申报户口、子女入托或入学时带来麻烦,水、电、气、通讯等方面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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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6: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