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签劳动合同被公司辞退,没发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权益:补签合同、补缴社保、双倍工资、解雇违法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双倍补偿金,临时通知解雇可主张代通知金。自行辞职原则上无解约补偿金。 法律分析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 (四)是如果解雇违法,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愿意继续做下去的,可以主张双倍补偿金;如果是临时通知解雇的还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2、如属自己辞职,原则上没有解约补偿金。 拓展延伸 劳动法律援助:维权解决劳动合同未签订、公司辞退、未发工资的问题 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了劳动合同未签订、被公司辞退以及未发放工资的问题,您可以寻求劳动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律师,了解您的权益和法律保护措施。律师会帮助您评估案件,并提供合适的法律建议。其次,律师可以代表您与公司进行谈判,寻求解决方案,例如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或者重新签订合同。如果谈判无果,律师还可以代表您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劳动法律援助为您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和指导,帮助您解决劳动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寻求劳动法律援助,维护权益。咨询劳动律师,了解权益和保护措施。律师代表您谈判、要求支付工资或重新签订合同。无果可仲裁或诉讼,维权有法律支持。劳动法律援助,专业支持,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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