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记录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提供真实可信的收入证明文件; (3)申请贷款的年限加现有年龄之和不超过60岁; (4)按揭房产有共有人的,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作为申请贷款的主申请人,且主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其他共有人作为抵押人,共同办理抵押登记有关手续; (5)按揭房产已使用年限和按揭年限之和一般不超过30年; (6)借款人与售房人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支付不低于房价30%的首期购房款; (7)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按揭贷款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 (1)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借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收入或其他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证明: A、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款流水; B、外籍人士还需提供个人纳税单据、珠海的居住证明(港、澳人士除外); C、个体经营者:除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外,还需提供自有营业执照、银行对帐单(存款流水)或其他房产、汽车行驶证等可以说明借款人收入情况、供款能力的资料; (4)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5)借款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6)已支付不低于所购房产全部房价30%的首期购房款证明; (7)该银行的通存通兑活期存折(个人结算帐户);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卖方须提供的资料: (1)卖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2)卖方为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等; (3)所售房屋的房产证明:有房产证明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无房产证明的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 (4)该银行的通存通兑活期存折(个人结算帐户); (5)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4、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1)贷款金额:高者可达银行认可的所购房产价款的7成; (2)贷款期限:最长30年; (3)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住房贷款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所有细节请咨询贷款银行相关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