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其中属省重点项目的,应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一)因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四)采用公开招标的费用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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