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个债务人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多个债务人能可以由债务人之间协商解除。债务人之间如果对三角债务没有能力清偿的,则可以由债务人之间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是两个人以上的,按照确定好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是两个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各自相应的义务。 一、法律上如何规定按份之债呢? 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各自就自己的债权份额享有请求权、受领权的,为按份债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各自就自己的债务份额承担清偿义务的,为按份债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就是关于按份之债的有关规定。在多数人之债中,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都属于按份之债。 二、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原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法定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确定。但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协议清偿和判决只对夫妻有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方。换句话说,债务人起诉偿还债务的义务仍应当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实际承担还款义务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照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的份额。 三、共同借款人是什么意思 借款人也是债务人,债务人超过两个的,为共同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债务人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债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清偿其份额。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可以根据法律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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