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章程中对股东权利如何规定? |
释义 |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建议公司针对公司股东权利应进行如下规定: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延伸阅读】 注册成立公司的具体流程 各类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供参考) 公司股东变更样板 贸易公司经营范围怎样填写? 一、加入公司股份需要了解什么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原则、方式、条件和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性质、内容以及章程的修改的有关规定。 (二)股份的含义和特点,股份的分派、收购、设质和注销的有关规定,公司债券的含义和特点。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定义和行为规范,股东大会的职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运作规范和议事规则,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和会议记录。 (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的一般规定、利润及其分配、公积金的提取,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和分立的概念及相关程序。 (五)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聘请律师法律意见、股东大会特别职权、累积投票制度、董事的特别义务、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关联董事表决权的限制、董事会特别职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权、经理工作细致则、监事的特别义务和监事会特别职权的特别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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