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和注销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破产和注销的区别如下: 1、表现形态不同,企业法人注销是企业主动通过书面材料,提交有关文件、证件自行向登记机主管机关申请终止市场经济活动和民事关系的登记行为,破产是被动的,是企业经营不下去,资不抵债不得不进行企业终结的行为; 2、行为结果不同,企业法人注销标志着该企业完结债权、债务清理,或民事关系引起的民事诉讼已有了明确的了断企业的法人地位不复存在,而破产企业标致着该企业由于资不抵债而被强制剥夺经营资格,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办理注销登记; 3、执法程序不同,申请注销,公司股东要履行清算程序,要进行公告,要履行完债权债务,申请破产,要由法院组织进行,召开债权人会议,选择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 3、破产财产分配,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 5、注销登记。 综上所述,公司申请注销的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出具相应的清算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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