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海损损失范围如何确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可分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即在船舶和货物面临危险时,采取共同海损措施对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造成有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船舶牺牲、货物牺牲和运费损失。共同海损费用,即采取共同海损措施的额外费用。主要包括避难港费用、替代费杂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一百九十四条 【列入共同海损的费用】船舶因发生意外、牺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损坏时,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必要的修理,在该港口或者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所支付的港口费,船员工资、给养,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为修理而卸载、贮存、重装或者搬移船上货物、燃料、物料以及其他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支付的费用,应当列入共同海损。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举证责任】提出共同海损分摊请求的一方应当负举证责任,证明其损失应当列入共同海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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