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纠纷如何处理中介机构? |
释义 | 二手房纠纷可举报中介机构违法行为,电话投诉给辖区建委调查解决。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介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房地产经纪组织应实行自律管理,促进行业发展和人员素质提高。受害者可向法院起诉,情节严重者将被禁止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法律分析 二手房纠纷如果中介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是可以进行举报的。可以电话投诉,由辖区建委调查解决,如情况属实,建委将按要求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禁止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同时,对于侵害的权益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手房纠纷能举报中介机构吗的法律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四条 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实行自律管理,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和人员素质提高。 拓展延伸 二手房纠纷中介机构责任与维权指南 在处理二手房纠纷中,中介机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首先,中介机构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包括提供真实的房屋信息、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等。如果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1.收集证据,包括合同、付款凭证、通信记录等;2.与中介机构进行沟通,要求其履行责任或提供补偿;3.向相关监管机构投诉,要求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4.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救济。维权过程中,要保持冷静、理性,并遵守法律程序。最终目标是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公平交易。 结语 二手房纠纷中,如发现中介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可进行举报。举报可通过电话投诉,由辖区建委调查解决。若属实,建委将按要求处理,严重者将被禁止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同时,权益受侵害者可向法院起诉。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四、五、六条,中介机构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应监督管理房地产经纪活动,行业组织应实行自律管理。在处理纠纷中,买卖双方可通过收集证据、与中介沟通、投诉监管机构、寻求法律援助等方式维权,以维护权益、确保公平交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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