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入职社保怎么查扣2个月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都为缴纳当月的,但有些工作会进行上个月的社保补缴,就会出现缴纳2个月的情况。 一、社保多久可以交? 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可以分为申报和缴费两种情况,如果单位缴纳社保人数出现变动,则需要在月底进行增减员申报工作,下月的1-10号为社保局经办机构审核期,通过审核结算后需要参保单位到社保局缴纳费用。而具体的社保缴纳时间则根据当地的政策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当月社保缴纳时间截止在15号左右,但每个地区也是不一样的。 二、交了社保当月成功了可是没有扣款怎么办 社保在当月申报后,下月5号到30号之间银行将会扣款。如果在下月没有扣款,首先先确认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中的钱是否充足,如果账户余额小于上月社保应缴纳金额,就会出现扣款不成功的显现。其次,检查是否给员工上了社保,如果社保未增员成功,次月也是无法扣款的。那就需要到社保局进行补缴。两者的现象都不存在,那就需要到社保局进行咨询,查询原因。 三、三月份的社保为什么要四月交 建议咨询社保局,一般情况下断缴3个月可以补缴,企业没有按时足额给员工缴纳社保,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劳动维权,让企业补缴社保。如果不是新入职的员工,一般当月的社保都需要当月缴纳,未当月缴纳的用人单位应当补缴,并且社保机构可以要求缴纳滞纳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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