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管制的时间法律目前没有规定。交通管制一般是在集会游行、大型运动会、道路桥梁建设、救灾抢险、执行重要警卫任务等情况下实行交通管制措施,主要是临时性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在哪些情形下会实行交通管制的措施 1、遇有自然灾害,如洪涝灾害、地震灾害、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2、遇到恶劣气象条件,如遇有冰雹、暴雨、大雪、大雾能见度低等恶劣气象条件; 3、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如车辆迫尾、车辆相撞致使多人伤亡等重大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