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因血糖高而导致的疾病?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应当就保险费和保险标的等事项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如果保险人未能充分说明,导致保险人不能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得到保险金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申请理赔,保险公司需要核实是否符合保险合同的条款。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应当就保险费和保险标的等事项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2. 《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约定期间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3. 《保险法》第六十四条:保险人拒不支付保险金或者延迟支付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可以要求支付保险金的双倍赔偿其损失,但是除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支付保险金。 4.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诚信原则履行义务。 结论: 重疾险公司不能拒赔因血糖高而导致的疾病,除非保险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保险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隐瞒或者故意不报告相关情况。被保险人可以依据《保险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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