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需如实告知自身的健康状况,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血糖情况且在理赔时被发现,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但若被保险人未告知的血糖情况与理赔事项无关,则保险公司应在客观、合理、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对保险人提出的有关保险标的的询问,应当如实告知;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风险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金给付义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未如实告知患有重大疾病,但该疾病不是保险标的或者不影响保险事故的发生和损失的产生的,不应认定为欺诈行为。 因此,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自身的健康状况,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血糖情况且在理赔时被发现,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但若被保险人未告知的血糖情况与理赔事项无关,则保险公司应在客观、合理、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