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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担保和债权担保的区别是哪些?
释义
    债权人为保护自己的权益采取的法律措施称为债的保全,其中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债的担保是指以第三人的信用或特定财产作为保障,确保债务人履行义务和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担保方式包括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前者是保证人以自己的信用担保债务人,后者则是以财物作为债权担保。债的保全是指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受到不当减少从而危害其债权,对债权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债权人保全债权的权利包括代位权与撤销权两项。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制度,以第三人的信用或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并保障债权人实现权利。人的担保是指以第三人的信用担保债的履行的担保方式。保证担保即为人的担保,由保证人以自己的信用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物的担保是指直接以一定的财物来作债权担保的担保方式,包括移转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权利移转型的物的担保和不移转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限定物权型的物的担保两种形态。《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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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2:4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