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借款包括什么 |
释义 |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一、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有哪些 借款合同中的保证条款规定如下: (一)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二、担保贷款的分类 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 1、保证贷款:是指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具体划分方法同信用放款相应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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