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税返还奖励财务人员政策 |
释义 | 1.按照现行财税规定,对单位取得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的用途,可以用于奖励单位财务相关办税人员,办税人员取得该收入暂免计缴个税;一般认为,如将该返还手续费奖励非财务办税人员,那么,奖励金应纳入该人员当期收入一并计缴个税; 2、个税返还即个税手续费返还,是指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个税时可以相应地从税务机关按2%比例取得返还的手续费。 3、企业所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和车船税四个税种。 根据文件,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获得个税手续费返还: 符合“三代”(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的法律规定范围; 财务制度健全、便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有熟悉税收政策的专门办税人员。 对于绝大多数企业而言,只要企业属于法定扣缴义务人,并按照规定履行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就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手续费返还。 不过,有三种情况,不能获得手续费返还: 企业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委托代征协议规定履行代扣、代收、代征义务; 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因企业自身原因,三年不到税务机关领取“三代”税款手续费的,税务机关将停止支付手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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